B,那么对于母公司C来说这笔损失能否税前扣除?如果不能,怎么处理可以让这笔损失税前扣除呢?
答:《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规定,
第四十五条 ……. 或向关联企业提供借款、担保而形成的债权损失,准予扣除,但企业应作专项说明,同时出具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
第四十六条 下列股权和债权不得作为损失在税前扣除: (五)企业发生非经营活动的债权;
据此 ,母公司为注销中的子公司偿还借款,发生非经营活动的债权损失,不予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