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用政府补贴购入的固定资产进项税可以抵扣吗?
答:《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据此,无论资金来源,购入的固定资产,未单独用于上述项目,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