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一个股东之前入资1000万,100万进入了实收资本,另外900万进入了资本公积,现在这个股东需要减资,需要收回500万,请问进入资本公积的这部分资金还能给撤回去吗?
答:《小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主要账务处理和财务报表》规定,根据有关规定减少注册资本,借记“实收资本”科目、“资本公积”等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据此,按规定减资,对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可以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