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公司有一台电脑丢失了原值6500元,找到相关责任人赔偿了8000元,这金额企业需要交纳增值税吗?
答:《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条例第一条所称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
据此,公司取得责任人赔偿款,不属于销售货物,不征收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