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母公司用自己的股权奖励我公司的高管人员,我公司应如何做账务处理,如果计入我公司费用,那这个费用可以在我公司税前扣除吗?
答:《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7)》 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 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据此,公司用自己的股权奖励高管人员,属于支付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计入工资薪金,并税前扣除。其账务处理如下:
借: 成本费用—— 工资薪金
贷:长期股权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