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外贸企业,货物购进后没有报关而是由出国人的带出去了,这个货物的进项和收入如何处理呢?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一条 (一)明确了,本通知所称出口货物,是指向海关报关后实际离境并销售给境外单位或个人的货物,分为自营出口货物和委托出口货物两类。
据此,外贸企业,货物购进后没有报关而是由出国人的带出去了,不属于出口货物,按内销货物13%计缴增值税,其进项允许从销项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