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公司打算每月计提一笔职工教育经费,请问应按什么比例提取?
答:《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财建[2006]317号)第三条规定,
(一)…….“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列入成本开支”的规定,足额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
(二) …….企业应按规定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并按照计税工资总额和税法规定提取比例的标准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当年结余可结转到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规定,
一、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二、本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依据上述规定,企业按会计规定比例计提,按实际发生比例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