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企业租赁土地在上面自建房产(无证房产),现在转让房产是否需要交纳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尤其是土地增值税,是否是纳税范围呢?
答:《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转让建筑物有限产权或者永久使用权的,…… ,按照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所称的地上的建筑物,是指建于土地上的一切建筑物,包括地上地下的各种附属设施。
依据上述规定,转让无产权的房产,应按“销售不动产”计缴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