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 :母公司以房产,存货和固定资产对子公司进行投资,投资时是否需要开具发票?
答:《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九条规定,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据此,企业以房产、存货和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应按规定计缴增值税及相关税,由此,投资方应开具发票作为被投资方税前扣除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