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母公司(非房地产企业)将一块土地和几套房屋划转给全资子公司,土地增值税、增值税是免的吗?
答:《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第十四条(二)规定,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依据上述规定,有偿或无偿划转土地和房屋,应计缴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