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 关于飞机票电子发票没有员工身份信息的可以抵扣税金吗?如果可以之前没有抵扣的可以统一在一个月进行调整吗?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地)第六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据此,企业取得未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不予计算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