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投资方给我们公司投资,但是有对赌协议,我们公司对赌失败之后需要还给对方一部分款。
如果投资对赌,比如要进行现金补偿给投资方,那这个税应该是怎么算,这个税是甲方还是乙方缴纳?
如投资方投资500万进入公司,假设对赌失败了,公司补偿给投资方399万的现金,那这个税应该谁来承担,是按照20%缴纳吗?
答:[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赌协议利润补偿企业所得税相关问题的复函] (琼地税函[2014]198号)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关于投资资产的相关规定,你公司在该对赌协议中取得的利润补偿可以视为对最初受让股权的定价调整,即收到利润补偿当年调整相应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据此,被投资企业支付对赌补偿,应计入“利润分配”不予税前扣除。股东取得对赌补偿应冲减投资成本,转让
股权时其投资成本按101万(500-399)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