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 :公司计提的工资,个税已经申报了,但是因为现金流压力,暂时无法发放,请问可以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
答:《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公告》(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4号)第九条规定,企业因故形成的欠发工资,在次年汇算清缴期限内发放的,准予作为当年工资扣除;超过汇算清缴期限发放的,调整应付工资所属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