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我们单位7年前收到财政扶持资金,财政拔款文件找不到了。财政协助提供拔款会议纪要和拔款请示,可以代替文件,作为免税依据吗?
答:《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公告》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4号)第二十一条明确了, 不征税收入涉及的专项用途的财政性资金的拨付文件、专门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均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或直属机构发布,并盖有其印章的正式文件为准。
据此,企业提供财政拔款会议纪要和拔款请示,不可以代替正式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