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 :机动车统一发票是否可以直接抵扣增值税,是否还需要换取增值税专票?
答:《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第二十五条规定,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据此,从销售方取得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