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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然人向企业出借款项产生的利息收入涉及税金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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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的经济形式下,自然人向企业出借款项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情况也很普遍,那么自然人向企业出借款项产生的利息涉及到哪些税呢?有哪些税收优惠和风险?让我们一起看一下:

首先是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第六条:(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其次是增值税及附加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自然人代开发票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3%征收;自然人提供应税服务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就是自然人个人每次开票500元及以下,免征增值税。

2019年3月15日上午国家税务总局以"让减税降费实打实、硬碰硬地落地——国家税务总局解读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为主题开展在线访谈活动中明确:凡办理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为季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都可以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未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除特殊规定外,则执行《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关于按次纳税的起征点有关规定,每次销售额未达到500元的免征增值税,达到500元的则需要正常征税。对于经常代开发票的自然人,建议主动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以充分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

附加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以增值税金额为基础按照相应税率计算,如果开票时征收了增值税也要征收附加税,如果没有征收增值税,也就不征收附加税了。

 

作者:东审财税咨询专家   贾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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