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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小题大做”系列之餐费(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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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篇《个税“小题大做”系列之餐费(一)》我们讲到职工食堂和误餐补助,其中职工食堂免个税的情形是企业内设的且免费的职工食堂。随着我们经济形势的不断市场化、灵活化、国际化等等,我们传统的职工食堂也发生了变形记,有的是象征性缴费刷卡就餐、有的是每月固定餐费充值卡就餐、有的直接随工资发餐费补贴,以上几种变形不再详细论证,都应按可量化的金额计入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

除此之外,我们企业还会发生一些其他性质的餐费,比如因招待产生的餐费、因开会产生的餐费、因宣传产生的餐费,最常见的其他情况是因出差产生的餐费。对于因出差产生的餐费,我们更多在文章《个税“小题大做”系列之差旅费》中论述,在这里简单跟大家提一下。很多人都知道,这个差旅费有文件啊,我们按文件执行就好了。

好的,元帅带着大家来一起看看文件的核心。核心文件《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明确说,本办法适用于中央和国家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中央单位)。而且北京的很多企业问到我,可不可以适用该文件。元帅回复,2015年北京市地税局官方网站回复过民营、私营企业不适用该文件,现在国地税合并后,该网站无法登陆。

您自己决定。当然,您特别想用的话,我也跟您唠叨唠叨。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具体罗列了四项,有餐费吗?没有,只有伙食补助费;因为吃饭是你自己的事,别人不应该管,只是你出差了、辛苦了、可能水土不服了,给你伙食补助费。元帅如是说!(有人问,元帅是谁?答:元帅是一名从事财税行业15年以上的老炮儿、一名寂寂无名的注册会计师、服务过的中小民营企业数以千计、现在财税培训行业崭露头角。重点是说过的话都靠谱!)那伙食补助费是想发多少发多少吗?当然不是,北京市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每人每天100元。

由于我们东审财税扎根服务于民营、私营企业,所以元帅站在民营、私营企业角度问大家,您要套用这个政策吗?我相信很多人按照这个标准是不行的。因为与其这样,还不如实报实销呢!

那么对于因开会发生的餐费呢?计入会议费;招待用餐呢?

计入业务招待费。这是与企业经营业务有关的支出,不属于个税征税范围。当然对于会议费和招待费用,中央和国家机关仍然有相关文件标准,民营、私营企业是否参照执行,按上述思路进行思考。

作者 :东审财税咨询专家  曲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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